这人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好,我曾为了能经常见到你而利用公主,也曾为了偶遇你而找人盯着你的行踪,在碰到你流落烟花柳巷之地后,我把那些人都杀了,并且做成了人彘,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事情,我其实内里就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我根本不在乎世人会如何说,只要你愿意,那便没有任何人能阻拦我们。”
易泽轩的话让常乐心惊,他从没想到那些人竟然死了,还死相凄惨,他只觉得遍体生寒,一时竟有些不知是害怕多一点,还是震惊多一点。
“我,我想先一个人静一静,你去宫里吧,有什么事,等你回来再说吧。”常乐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易泽轩自嘲一笑,看吧!他们都一样,只爱风光霁月的他,一旦他将自己的内里剖开,他们都会被吓跑,头也不回!
皇宫之中,皇帝坐在高位之上,钦点了状元榜眼探花,并授予了职位,皇帝问几人有个心愿时,易泽轩却说:“陛下,臣有一心愿,希望陛下准许臣去往北疆做一边陲小官,臣想知民间苦,为民办事,为陛下守护好那寸尺之地,望陛下成全。”
皇帝有些惊讶,原本想着将他好好培养,到时为他指一好姻缘,却没想到他不愿意走这条路。
“哈哈哈,好好好!国有如此心系百姓之人,是朕之幸事,也是国之幸事,准了!”
皇帝又于其他两人说了些话,算是敲定了职位。
几人一同出宫游街,榜眼和探花看着这位即将去北疆的同僚,欲言又止。
易泽轩看着周围热闹的人群,却没见到常乐的身影,一时有些不知所措,又觉得果然如此,谁会喜欢他这样表里不一的人呢?
常乐在易泽轩走了之后,想了很多,他做的事固然手段残忍,但却是为了他而做,他不该害怕,他愿意将这一切都说出来,说明他想要将完完整整的自己交给常乐。
其实,如果易泽轩不说,那常乐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知道那些人已经死了。
常乐想通了,易泽轩虽说有些偏执,但从未伤害过自己,他愿意给他们两人一个机会。
常乐赶到长安街时,马队已经走了很远了,他只好边挤便追,好不容易到了跟前,但却被人推到了后面,他根本看不到易泽轩,他只好向前继续跑,然后上了酒馆的二楼,他拿着前些日子偷偷绣好的荷包,虽然丑了一点,但也算是他的心意。
常乐看准时机,叫了一声易泽轩的名字,易泽轩听到常乐的声音,抬头望向酒楼,便看到常乐向自己扔来一个东西,他本能的伸出手接了过来。
手里拿到的是一个有些蹩脚的荷包,绣着他和常乐的名字,易泽轩突然感觉到了拨云见日,他抬头看向常乐,第一次笑的那么开心,笑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常乐看着他笑,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众人看这样子,还有什么不知道的,这里民风开放,男子间共度余生的也不在少数,只是很少有如此高调的。
常乐头脑发热做完这事后,听到周围人的起哄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都做了什么,瞬间羞的躲了起来。
易泽轩则一脸喜气洋洋的继续游街。
等一切事宜结束后,易泽轩迫不及待的便赶回了家,常乐就在门口等着他。
易泽轩飞奔过去抱起常乐转圈。
“为什么选在那个时候?你真的想好了吗?”易泽轩认真的问道。
“当然,我想了很久,最后发现,我下半辈子就跟定你了,你得好好对我,不然我就去和苏虞他们一起过,不要你了。”常乐捧着对方的脸说道。
“好,我此生定不负你!”易泽轩说完便亲上了常乐的嘴唇,两人都有些急切的抱着对方,唇齿间不停发出声响,两人气息不稳的交缠着,却没人愿意放开彼此。
过了很久,也或许很短,两人这才分开,连带着拉出一条银丝,逐渐消失。
易泽轩看着常乐有些水润的眼神,发肿的嘴唇以及有些泛红的脸庞,他有些克制不住的想要白日宣淫,这般想了,他也便这般做了。
易泽轩抱起常乐便向寝室走去,走的又急又稳,常乐双手抱着对方的脖子,将脸埋进对方的肩膀处。
走到门口,常乐正准备伸手开门时,易泽轩已经一脚踹开了门,然后又用脚合上了门,常乐伸出去的手瞬间没了用武之地。
易泽轩将人抛到床上,急切的脱掉了自己的衣服,拉下帷帐,边亲吻着常乐边动手脱掉了常乐的衣服。
两人在白日里赤裸相对还是第一次,周围很亮,所以易泽轩很清楚的看到了常乐过分白皙的皮肤和隐在小腹处的红痣,仿佛是为勾引他一般,随着易泽轩的打量,常乐有些害羞的红了脸,连带着身上也泛起了红,小腹处的红痣变得更加醒目。
易泽轩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吻上那颗红痣,常乐瞬间绷直了身子。
易泽轩先是用嘴唇轻轻的亲吻着红痣,随后双手沿着常乐的大腿向上轻抚过去,边爱抚着边来到了常乐的后穴处,他用双手蹂躏着常乐的臀肉,常乐看起来很瘦,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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