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小狐,别乱跑,很危险的!”烈慌了神,赶紧大步追了过去,旁边带路的两个人也跟着烈跟了上去。
有什麽危险的,一群普通的人类而已,再说我只是想吃糖果……狐魅正在嘀咕着烈大惊叫怪,突然一阵天旋地转——他被什麽人抓住了尾巴,倒着拎了起来。
“放开我,该死的人类!混蛋!”狐魅徒劳地挣扎,四肢在空中乱扑腾。
“瞧我捡到什麽了?纯白的小狐狸,这可是上等的皮货呢!”一个看起来像小混混的人正打量着狐魅全身,他还很聪明地拉远了点距离,好让狐魅碰不到自己。
“你敢对我怎麽样阿烈不会饶了你的!”狐魅呲牙示威,可是心虚的厉害。
“夥计们,这可是我捡到的,见者没有份哦。”小混混对旁边的两个人说道,旁边的人只能羡慕地看着狐魅。
狐魅还在不死心地挣扎,小混混的手臂被一只大手握住了,他连连叫痛,松开了捏着的白色尾巴,狐魅直直地掉进温暖的大手里。是阿烈!他咧嘴笑了,紧紧地扒住烈的手臂。
“抱歉,这只是我的狐狸,他到处乱跑给你添麻烦了。”烈忍着火气向小混混先赔礼道歉,那几个小混混也不好说些什麽,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烈捞着怀中的白狐走开了。
“阿烈,我要吃糖果。”狐魅看看店铺里的糖果罐子,再看看烈的脸,低声说道。
烈终於正确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笑着摸他的头,“你也喜欢吃糖果呀,和狐魅一样呢……不过,我现在暂时没有钱,等我找个临时工赚了钱再给你买好吗?”
为什麽会没有钱?狐魅怎麽也想不明白,固执地咬着烈的袖子。
“烈先生,市长会介绍一份好工作给您的,这点您不用担心。”跟着烈的一个居民看到烈的窘迫,关切地说道。
“啊,真是太感谢了,只要一份临时工就好……我的目的地是日之城,并不是这里。”烈连连鞠躬。
“日之城?烈先生是要去见女神殿下吗?”
“是的,请问这里离日之城远吗?”烈拿出随身带的日之国地图。
一位居民指着南边的某个地点说道,“这里就是我们森林之城,离日之城还很远呢,如果坐马车过去的话就不需要多久,徒步就……”
烈明白了,“看来,我必须得赚到足够的路费才能启程了。”
40
听到烈的话,狐魅脸色大变,“不要卖掉我啊阿烈!我保证以後会听你的话的,千万不要卖掉我!”他用爪子扒住烈的衣服恳求道。
“哈哈哈,你放心啦小狐,你已经是我的家人了,我绝不会伤害你的。”烈居然难得地看懂了狐魅的表情,疼爱地搂住他。
“这白狐真有灵性,它是迷幻森林里长大的,一定是它在报恩,烈先生才得以走出森林的。”一位居民看着狐魅若有所思。
“是这样吗?”烈一笑置之,“对於我来说,不管是不是他在报恩、或者他是不是真的有灵性,我已经决定要和他一直在一起了。”
狐魅感动得泛起泪花,紧紧地贴着烈的皮肤,听到心脏那有力的跳动声,他头一次觉得变成这个没用的样子也挺好。
烈在其他人的带领下见到了市长,将森林里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市长,当然有隐去了狐魅相关的部分。市长对於迷失之城相当惊讶,这个城市由於离迷幻森林太近了,每年都有几百人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失踪在森林里,他一直为此而自责。现在总算是放下一颗心来,既然那些人仍然在森林中以自己的方式生存着,他们的亲人们也能稍微有些安慰了。
後来烈提出了要找个工作,市长就安排烈去工地上工作,搬运之类的工作烈还是做得来的,或者说他只能做这样的工作吧。
狐魅只好每天陪着烈去工作,眼睁睁地看着烈光着上身扛着箱子或者木材走来走去,渗出的大滴汗珠将古铜色的肌肤称得更加美味可口,他却只能怏怏地趴在树荫下忍受着其他人类的各种调戏。
没错,这是赤裸裸的调戏!虽然这些人是烈的工友,看起来身材也都蛮不错的,一个个高大结实胸肌饱满……但是他已经有了烈了,在他眼里永远只有烈一个人类!
“多可爱的小狐狸,这麽雪白的毛皮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哪!”一位壮汉凑近了去看狐魅,一股男人的汗珠飘进了狐魅的鼻孔。
“阿烈的宠物和他真不搭配啊,怎麽看这都像是有钱人的宠物嘛!”另一位壮汉乾脆抱起狐魅细细打量,“你说这狐狸之间差距也好大,阿烈的这只眼神就不一样,看起来多聪明,一定懂事又听话。”
狐魅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壮汉的胸脯,隆起的肌肉挤出一条深沟,他舔舔嘴唇克制着自己想要跳进那人怀中的欲望。
“给我也抱一下!”第三个壮汉不由分说抢过狐魅就按在自己的胸口,狐魅吓得紧紧抓住了他的皮肤。“瞧,它还会收起爪子呢,知道我们是阿烈的朋友所以才这样做的吧?”
知道个屁!我这是本能反应!狐魅翻了个白
第一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