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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疯病(腿交到受不了)(3 / 5)

,剪裁有型,衬托出他潇洒风度。

他正在往手上抹着什么,闻着香香的,见饶雪书从床上坐起,他走了过来,将手里白色的膏体往岳父手上蹭。

“爸爸,早上好。护手霜挤多了一些,您也擦擦。”一边说,一边攥住饶雪书的手揉捏涂抹,把乳白色膏体化开,细致地润泽他每一根手指。

抹好了,室内愈发弥漫开一股柑橘香,时近春顺势握着他的手,在鼻间嗅了一下,然后扯开一个从容的笑脸:“很香。”

大清早地便如此暧昧做派,偏生他动作极其自然,饶雪书陷在前一夜疯狂且失控的回忆里,一时也忘了躲闪。

昨晚还有借口是酒醉,此刻他可十分清醒。

他有些尴尬地垂着头,收回了自己的手。女婿此刻衣衫整齐,便愈发衬出他的畏缩、落魄和怪异。昨天穿的衣服都不知道去了哪里,此刻他光裸着身体,面对着他光彩照人的新婿,终于开口说话:

“雁栖她…”说出三个字时他便下意识闭嘴,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嗓子已经成了这样,嘶哑又难听,连音调都变了。

时近春走到一边去给他倒了杯水过来,还没等饶雪书接过,他就相当自然地走近对着老师的嘴唇喂了下去。

饶雪书紧闭了唇,手把在他腕上想推拒说自己来,时近春耷拉着眼睛瘪着嘴,先望了一眼岳父放在自己手腕上微凉的手,然后便带点儿可怜说:“这点小忙也不让我帮吗?老师?”

语气和昨晚上那个霸道又无耻的压根不是同一个人。

饶雪书松开了手,脸颊又红了,微仰着头任他喂水,对方动作小心,他接连小口啜饮,也没有呛到。

“好乖。”时近春话语里带着几分笑意,简直像在挠刚学会捡树枝回来的小狗下巴。

饶雪书被他的话激起一身鸡皮疙瘩,也不管自己昨晚穿戴整齐的浴袍为什么过了一晚消失不见,利落地从床上爬起来去浴室捡他的脏衣服想换了跑路。

却发现浴室被清洁得分外干净,丝毫不见昨晚混乱的场面。而他的衣物也无影无踪。他只能站在浴室门口,扒着隔断躲在后面看向年轻的男人。

“您别急,先洗漱,衣服我送去洗了烘干,马上能送到。不如坐着吃个早点?我听雁栖说您总是也不爱吃早饭,匆匆忙忙赶着去早自习…这也不好。”时近春放下水杯,走到房间的另一边去拉开窗帘,厚实的窗帘一动,阳光便倾洒进来,照出一室晴光。

昨晚那么浓的雾,今早倒晴得好。

时近春背对着落地窗朝他看过来,逆着光的身影脸上表情莫测,总之不像在笑,配上他十分温和的语气,倒起了点反效果。

饶雪书看他那样,都想重新钻回被子里了,室内有中央空调倒是不冷,可时近春那张脸总让他心里升腾起凉意。可他很快又觉得自己的感觉错怪了他,毕竟人家话里行间都是在关心他,可能是因为眼下这状况太尴尬吧,他不可抑制地把人往坏的一方面想。

“雁栖她昨晚去哪了?安全到家休息了吗?”他又在在浴室里翻了一会儿,最终捡到件睡袍披上,这才敢从浴室里出来,他穿不惯这个,连带子都不知道怎么系,只好任它松松垮垮地坠在身上,露出胸口大片皮肤,两条细腿也随着走动的动作晃出大片春光。

时近春昨晚的动作还算温柔,他身上没留下太多印子,但阳光下胸口和腿根的红痕依旧分外醒目,像烫红的玫瑰疤,又像红蛇蜿蜒地爬。

他虽然年纪已经不小,皮肤倒还挺细嫩的,过了一晚都还留有余迹。几无微尘的光束照射下,他整个人从骨里透出润白,双颊更显到些暖调的红,被包在绿色的晨袍里,真是一朵近乎无瑕的玉兰花。

女婿光明正大地欣赏了一会儿,才回答他的问题。

“您不如自己打电话去问问?”

实际上大清早的赵雁栖就拨了语音过来,一方面是催他起床让他别沉浸在温柔乡里忘了上班,另一方面是程序性地关心她父亲有没有被他做死。

让赵雁栖失望了,时近春想,自己压根没对岳父做什么,时日还长,不急在这一日。

他如实回答,赵雁栖有些无语地切了一声,然后攻击力拉满地嘲讽他:“难不成阳痿了?”

她这番作态,若是让饶雪书见了可不得吓一跳,当着父亲的面,她一直都表现出赵时两家在压迫她的委屈姿态,可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

赵大小姐向来无法无天恣意妄为,委屈谁可都不能委屈了她啊。

时近春皱眉,没理会她这句,见身旁饶雪书睡得蜷缩成一团,但脸上的表情分外安定,再度放慢了说话的语调,轻缓地告知她,三天后和他一起回时家见见长辈。

对方干脆利落地答好,又调笑似的问:“哎,说真的,我爸在床上还可以吧?”

说完也不等他答话,就把语音切断了。时近春一时也愣,赵雁栖发疯的程度总是超出他想象,那语气虽然含笑,可时近春却抿出了一丝嫉妒。

她嫉妒?嫉妒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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