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重视,也吊足了在场所有人的好奇心。
此二人是何来头?那白衣公子为何以纱遮面?那面纱下又是怎样一副容颜?
坊间有句玩笑话——江南多秀女,丹城没得比。
丹城,乃是出了名的美女之乡,而丹城城主的酒宴更是百花齐放、美女如云。从鼓乐琵琶,到端茶递水,无一不是柳腰云鬓的仙娥。
一时间,林阙甚至有种“唐玄奘误入了女儿国”的错觉,身旁的婢女热情地替他斟酒,林阙只得僵硬地摆了摆手,身子不经意朝闵无依的方向挪了挪,又随手捡了颗果子送入口中,掩饰无措。
一旁的闵无依就闲适得多。婢女斟酒,他点头道谢;舞女跳到面前、伸手相迎,他微笑闪避又不失礼节。
林阙一方面要端着生气的架子,另一方面又希望闵无依与自己聊上几句以解尴尬,偏偏平日善解人意的闵无依此刻突然就不解其意了,光顾着喝酒赏乐,连头都不曾朝林阙这边偏一偏。
林阙觉得自己与眼前的莺歌燕舞格格不入,愈加愤懑,甚至后悔来到这城主酒宴了。
一曲结束,舞女们依次行礼,翩跹而出。
胡百霞缓缓起身,朗声道:“各位……”场内瞬间安静下来。
“今日设宴,一是因为我这不省心的女儿,在外游历了月余,终于舍得回家了……”
席间宾客善意地笑了起来。
“二是因为,小女在外结交了两位新朋友,盛情地邀请到家里来了,我这个当母亲的替她感到高兴,自然要略备薄酒,招待一二!”
胡百霞本身是女中豪侠,众人对于她把女儿当儿子教养的做法自然也就见怪不怪。
“怜儿啊,”胡百霞转头看向萧怜伊,“还不向大家介绍介绍你的新朋友。”
萧怜伊此时已经换回女装,精工珠翠将少女的容颜衬得更加水灵动人,她朝闵、林二人的方向望去,眼中带笑,罕见地露出几分羞涩。
众宾客便齐刷刷将好奇的目光投过来,林阙隔着面纱都感受到了无数双眼睛带来的压力。
闵无依落落大方地站起身,朝主位拘了一礼。
“晚辈闵无依,自北地而来。早就听闻丹城人杰地灵,故专程与友人到此处游玩,途中又偶遇了丹阳郡主,蒙郡主抬爱,受邀到贵府作客,实乃晚辈之幸。晚辈在此敬城主一杯。”
说罢,闵无依将酒杯斟满,举杯齐眉,仰头一饮而尽。
胡百霞微笑着啜了口酒,余光瞟见女儿的神情,若有所觉。又徐徐道:“不知闵少侠的这位友人……如何称呼?”
闵无依心中掠过一丝犹豫,江南人可以不识闵无依,却未必不知当年的林阙。但胡百霞既然有此一问,闵无依便不得不答,否则欲盖弥彰。
“晚辈的好友名叫林出双。”他言简意赅地说。
林阙被点了名,自然也不能无动于衷,起身朝胡百霞与在座宾客行礼。
“哦,原来是林少侠,”胡百霞是个爽快人,直言不讳地问道:“林少侠为何一直以纱遮面呢?”
问完,胡百霞又觉得多此一举,毕竟江湖中多得是特立独行的侠士,与那些常年头戴鬼面或奇装异服的人相比,这白衣公子头戴白纱,实在算不上稀奇。
闵无依笑了笑:“出双兄弟生性内敛,不好意思以面示人。”他本想开个玩笑把这问题糊弄过去,岂知萧怜伊跟她母亲一样是个快人快语的,娇笑道:
“不好意思?可我见林少侠仪态端方,应是位雅士,容貌必定不俗。”
闵无依只好继续替他打掩护:“比不上丹阳郡主的天人之资。”说着,又斟了一杯酒,正准备向萧怜伊敬酒,以便将话题转到别处,却见林阙的面纱动了动,还隐隐听见他极轻地嗤了一声。
林阙本就憋了一肚子怨气,又两度听见闵无依当众夸赞萧怜伊“天人之资”,一股邪火就不明不白地升了起来。
她是天人之资,我就是羞于见人?我真有那么差劲吗?林阙憋屈地想。他攥了攥拳头,一鼓作气,将头上的斗笠摘了下来。
霎时间,整个宴会厅鸦雀无声。
谁曾想,面纱之下竟是这样一副白璧无瑕的俊容。这容貌美得绚丽而不张扬,瑰丽而不讨好,亭亭净植,亦刚亦柔,清隽脱俗。岂是一个“雅士”所能概括的,简直用全天下所有美好的词藻来形容都不为过。
相比之下,飒爽的胡百霞、娇俏的萧怜伊,以及满室云鬓柳腰,都显得暗当无光。
萧怜伊原本带着笑,但在林阙露出真容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便不知不觉变了味。她向来自视甚高,不论家世、地位、还是相貌,样样出挑,偏偏今晚当众被抢了风头,登时不是滋味。
幸好是个男人,萧怜伊心想,若是个女人定要毁了这张狐媚脸。
林阙没想到自己摘个斗笠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尴尬地轻咳一声,举杯道:“是在下失礼了,林某自罚一杯,望城主见谅。”
胡百霞虽也惊叹于林阙的容貌,但好歹是一城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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