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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驯(14 / 25)

低头找戒指。泥渣里拾起一个方形三色环金属圈,凌凄不懂珠宝,哪会猜得出这小东西值五位数,只知这又白又粉的东西不纯,石头呀钻都没有光秃秃,肯定是廉价的。还怪土的名字老大一个刻在外面,cartier,娘唧唧的名字估计是女朋友的,女朋友的戒指也能随便丢,渣男,妥妥的渣男。

可毕竟是仅剩的东西,凌凄还是擦了擦揣进了衣兜里。

次日凌凄如常找便利店吃晚饭加过夜,当他掏出现金结账时店员拒收。

“不收现金违法。”凌凄说。

店员啧了一声定睛一瞧随即兴奋地凑上去说:“怎么是你?”

店员竟是前一日那抢车贼,他叫杜蒙,但凌凄认不出,瞪着大眼睛往后退,下意识就扭身要跑,被杜蒙一手捞住手臂扯回,“别走,我还得谢谢你呢。”

“谢?”

“谢谢你的车,救了我一命。”

杜蒙前一日心血来潮大半夜涮肉,这位离家出走的小少爷大手大脚惯了,吃到一半才想起口袋空空,鬼祟想跑,刚溜出大门就被追上来的壮汉摁在地上胖揍。往日里没挨过欺负也没怎么打过架,杜蒙慌得见缝就逃,而他那一桌于小镇餐馆来说过于奢侈,店家也是万万不能放过,拎起木棒就追。

吓得屁滚尿流,也忘记了自己身上随便摘一件就能抵这一顿饭,但偏偏在想到抢车的一刹那却想起脱下刚买的戒指。也许是红灯下拉长的颈线如精湛雕琢,又或许是那双眼流露的余光过于温柔,脑子一抽,竟觉得那一刻灰头土脸的人美得不可方物,便不能白拿她的东西。

两只花脸猫相见,凌凄只想要回自己的东西,掏出戒指往台面一丢,说:“把车还我。”

杜蒙不以为然,回道:“那破车我扔了,你不要戒指那……给你这表成吗?”

凌凄不懂戒指,但一看那表,再不懂也知道至少能买好几辆二手破自行车,但是对于躲藏的人来说这都很难变现,更何况车上有更重要的东西。

“你扔哪儿了?”凌凄问道。

杜蒙头一回碰上有人看不上他的钱,不忿道:“这是江诗丹顿,你不懂吧?这个你随便卖卖也得有六位数……”

不等他趾高气昂地抒发优越感,凌凄急切追问:“到底扔哪儿了?”

“我不记得了,清水河边吧,桥附近……”

凌凄听罢转身跑走,杜蒙愣了好半天,莫名锁上店门也跟了出去。

车早就不知去向,杜蒙只知道是要找书却也不清楚是什么书,傻乎乎地跟在凌凄后面一直晃到天蒙蒙亮,捡回散落在浅滩的几本旧书。

确切来说是凌凄在二手书摊淘到的绝版书,甚至是盗印书,总的来说就是在别处买不到的,十元三本。

杜蒙看着凌凄一点一点擦,蓦地坏笑,“春宫图?你江诗丹顿都不要找的是这玩意,真看不出来。”

凌凄头不抬,回问道:“看不出来什么?”

杜蒙小孩一个,说起颜色还是有些害羞,脸一红抿出几个字,“看不出你还挺奔放。”

凌凄笑笑,翻开一页屏风后面半遮半掩的后入图摊在杜蒙身前,指尖点在图上说:“你看他的布景多细,季节、摆设和服饰都有呼应,还有这窗外的小猫戏球生动,再看这两人的动态,女人回眸男人却望向别处,你能想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杜蒙听不懂,更看不懂,只知凌凄的声音绕进耳朵里散开搅乱了他的思绪,妙语连珠敲在胸腔发出厚重的颤动让他的脸更红,眼睛看着一幅幅色图却丢了情欲,原来眼睛干净的人讲情色也纯净,故事也能这般好听。

这天之后他们就成了盟友,没看错,心动没变成爱意,杜蒙很快就知道了凌凄是男孩,刚萌动的情感生生被噎了回去。但他是喜欢这个人的,杜蒙带着凌凄去卫生所处理身上的伤,霸总豪气挥霍,支付宝刷剩下可怜的6块钱。苦难中的滴水恩情滋润干涸心田,信任也因此萌生,杜蒙让凌凄住在他打工的店里,凌凄借杜蒙的账户做生意。

向来都是给人花钱的冤大头,杜蒙没接触过不要他的钱还这么纯的人,钱都放在自己账户里也不怕人卷走就跑。凌凄当然不是不怕,只是他早就看出杜蒙人傻钱多哪会看上他这几分几毫,更为重要的是他也不问凌凄为何不能用自己的账户,为何要乔装打扮,还不能用真名,竟傻到愿意让来路不明的人用自己的账号进出流水,幸亏凌凄不是个骗子,不然十个江诗丹顿都要被骗没。

凌凄很能挣钱,抢同行生意遭受重挫的他做起承上启下的角色,从照顾别家生意开始,到帮忙招揽再到合作,最终算是安稳地落了脚。而杜蒙让凌凄睡在便利店,每日接受凌凄一份二十块的盒饭投喂当作租金,吃惯了细糠的少爷也逐渐享受这份粗茶淡软饭,即使早就可以回家他仍是继续这份夜班的苦差,演着每天为温饱发愁的可怜虫,但更多的也是为了让凌凄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明明是单纯的友谊,可这时杜蒙注意到店里迟迟不肯离开的客人,他落在凌凄身上的目光让杜蒙浑身难受,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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