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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结案2(1 / 3)

一行人回到九重山,黎辉本想立刻带着安容去找千草山的穆青长老疗伤,却被余燕用剑抵着脖子不让去。

余燕:「要带安公子去找穆青长老,由歌儿带去便是,你去g什麽?」

黎辉看着抵着自己的双生,觉得师姐不是拦他,而是想杀他。

双生是把好剑,剑身本就锋利,用手轻轻一碰就可见血,而余燕将距离把握的相当好,只要黎辉稍微往前一动,虽不致命,脖子就会被双生划出一道口子。

黎辉退後一步,道:「师姐,安容的情况复杂,我总得在旁将原由说给穆青长老听吧?」

他退後一步,余燕的剑紧跟着。

这根本就是审问,而不是阻拦!

余燕:「情况不就是失忆加受伤吗?这些歌儿在旁说就行,至於怎麽失忆你也不知道,我们也不知,当事人自己更不知道,你跟去有何用?」

「这……」

说得没错,但师姐你说的也太直接了。黎辉心想。

「而且你又不会医术,去那里也只是站在一旁浪费时间,与其这样,不如快去将这起案件报告完,之後你想怎样虽便你。」

「可是余歌师姐她……」

她不是恨银鬼,连带也恨身为银鬼的安容。

这句话他没说完,一方面对余歌是不礼貌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是被安容知道自己是银鬼,他一定会问银鬼是什麽?如果知道自己是令人憎恨的怪物,也不知他会做何感想。

余歌在一旁听着他们的对话,知道黎辉那句没说完的话想说什麽,上前道:「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说过不杀。」

余燕:「歌儿言出必行,这样你就放心了。」

余歌就算再这麽恨银鬼,恨到只要见有关银鬼的人事物就会杀的地步,但她也有自己的原则,说到做到,言出必行。她说暂时不杀,就是暂时不杀。

这样一想,黎辉就放心了。

余燕来到忘怀面前,蹲下身与他平视,道:「小朋友,你先跟着我们将这起案件结了,好吗?」

「那我可以跟着你们吗?」

「可以啊,你不嫌无聊或危险就可以。」

「嗯,不嫌弃。」

余燕轻拍忘怀头顶,起身道:「那麽,歌儿就带安公子去千草山,我、日炎和这位小朋友先去找师兄结案,可以吗?」

众人一致点头答应。

书房里檀香四溢,桌上堆满众多书卷,凌乱不堪,完全不像一位山主该有的书桌。楚衍冥坐在桌前看着一张字条,脸上充满疲惫的叹口气。

纸条上写着:

这东西是你们这次案件会需要的东西,我好不容易给你抢来的,别谢谢我。

不过,你真要谢就好好跟我打一场,这就是我要的谢礼。

楚衍冥无奈心道:「自作主张。」

他放下字条,拿起桌上装在木盒里的一只发簪仔细端详。

发簪以梅花为主题,其中两朵上镶嵌着两颗桃红se水晶,jg雕细琢巧夺天工,水晶巧妙的为梅花增添一丝生命,感觉不管经历多少岁月都不会凋落,永远绽放。

看着如此jg巧的发簪,楚衍冥心中只有叹息。他知道这只发簪上的两颗水晶,不是天然的水晶,而是从一位活生生的人身上挖下来的。水晶上同时存在着魔气跟灵气,一般水晶不会存有这两种气息,唯一能存有这两种气息的水晶,只有妖灵族的眼睛。

有种说法是,妖灵族的眼睛之所以会变se,是因灵力和魔气某一方在t内的浓度过高所致。灵力越高,瞳se越接近浅粉,反之,魔气越高,瞳se越接近深紫。

楚衍冥看着发簪,稍垂眼帘,轻喃道:「不晓得被挖走眼睛这位妖灵族,现在如何?」

不过恐怕……已经不在世上了。楚衍冥脑中闪过这一想法。

这是每位被夺走眼睛的妖灵族下场,被夺走眼睛就代表被抓住,妖灵族本身就有许多对他人的好处,免不了被遭毒手,即使活下来也会生不如si。

他将发簪放回盒子里封好,起身走到桌案前倒了杯茶解渴。

他看着杯里剩余的茶水陷入回想。

今日一早,就在黎辉他们去解决没多久,魔族四王之一的雷卡玉紧跟着来到九重山找楚衍冥宣战。

这已经是他不知道第几次来这里宣战,每次来的理由各有不同,有的还十分奇怪。b如:

你们上次不理我,让我颜面扫地,不可饶恕。

你们无故踏进我的地盘,所以我来讨个说法。

你们抢了我的点心,所以我来讨债。

这些霸道、奇葩、不讲理的理由,很难让人相信是一位被奉为四王的人会说出来的,但以上确实都是出自那位四王口中的理由。

雷卡玉一开始来九重山给的理由很正常。

我想试试我的实力,听说九重山高手云集,正好给我练练手,不晓得各位可否赏脸?

这是他最初来九重山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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