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27章(1 / 1)

没搞头

慕紫不紧不慢吃着三鲜馄饨,听他发完一大堆牢骚抱怨,而后说道:「一会儿把电子版的案件卷宗发我邮箱,资料儘量全面一些。」

小明:「……」

片刻后,他真要哭了,「小姐姐,咱们真的不能这样……」

「我知道。」慕紫嘴里吃着馄饨,声音含糊不清,「放心吧,我没想成为全民公敌,也没让你立刻答应对方,先看看卷宗,要是有搞头,我们再商量着来。」

有搞头,意思指这案子里有值得折腾的内情。

小明的心情苦涩而纠结,他那小律所每日里忙的都是扯皮骂架的邻里纠纷,身为一个男人,不是不惆怅,有时候雄心壮志冒起来,也会期待警署里的表姐能介绍几桩大案给他做,现在倒好,大案真的来了……

可是,这是会引起民愤的啊……

要是被人知道他给虐杀案的杀人狂魔辩护,只怕第二天,律所就会被人砸了!

「小姐姐……」曲明骏还想再挣扎一下。

「吃早饭呢,回头再聊,案件卷宗记得尽快发过来。」慕紫说完,挂了电话。

「案件卷宗是什么?」身旁的白薇问道。

「是课外作业。」慕紫学会了慕容承那一套,瞎胡扯,「我和同学加入了学校里的侦探社,模拟案情调查,这个是课外作业。」

「哦,这样啊……」白薇果真没有怀疑,说道,「格瑞的课外活动挺丰富的。」

「是啊。」慕紫应和。

吃完早饭,慕紫回房间查收邮件。

要不是曲明骏提到夏女士,她甚至都不知道这桩案子的凶嫌姓夏。

——夏辰安,单亲家庭随母姓,21岁在校大学生,11月2号有人看见他从幼儿园门口带走女童周萱萱,6号周萱萱的尸体被人发现,尸体手脚被跳绳捆绑,而跳绳最后被证实是夏辰安在案发日当天于超市购买所得,这个算是指控夏辰安的关键性证据。

夏辰安的口供很耐人寻味,他说自己带走周萱萱是出于好心,为了送周萱萱回家。

至于跳绳,夏辰安则说,他是为了哄小孩开心,才会去超市买跳绳。

后来两人意外走散,夏辰安寻找周萱萱时,看见一辆黑色汽车带走了周萱萱,并往復兴路行驶离开,他误以为是周萱萱的家人,所以没有报案,直接回家了。

夏辰安的每一句证词,都经不住推敲。

假如他真的是出于好心,想送周萱萱回家,大可以让幼儿园的老师联繫家长。

而且他带周萱萱行走的路线,根本不是去周萱萱家的方向。

还有他所说的黑色汽车,警方调取了监控,那个时间段,復兴路根本没有行驶过一辆黑色汽车。

检方那边是证据确凿,而被控方这边的口供,却是千疮百孔,不堪一击。

「没搞头啊……」慕紫看着这些资料,喃喃自语。

这时,手机再次响起。

慕紫接了电话,是姜瓷打来的。

原来曲明骏见说服不了慕紫,便打电话找表姐求助。

「你要帮夏辰安辩护?」电话一接通,姜瓷立即问她。

慕紫划拨着平板电脑上显示的文檔,漫不经心回道:「还没决定,正在看资料。」

姜瓷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如果想要对付乔静嘉,以后会有机会的,这桩案子太敏感了,你要考虑清楚。」

姜瓷也不讚成。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