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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1 / 2)

后殿的温泉汤水泛起涟漪,兰泽沐浴完毕,肌肤泛起淡淡的绯晕。

她由着女官服侍着披好衣裳,正欲回宫安寝,忽见余千趋步入内,小心翼翼地禀道:“太后娘娘日间遣来的两名乐伎,已候陛下多时。”

如今甄修证身负重伤,需长久将养,自是不能侍寝。且经过筵宴一事,甄晓晴对甄修证已生厌弃,故而想为兰泽另寻消遣。她唯恐兰泽不喜那些乐伎,更打算往民间采选容色出众、家世清白,且未涉风月的男子。

起初兰泽本无意召见乐伎,明日尚需临朝听政,今日诸事纷扰已令人倦怠,但余千还道,此二乐伎已等候整日,原是为陪兰泽夜游御园所备的。

兰泽已两度回绝甄晓晴,若再推第三次,依甄晓晴的性情,恐要直闯邀月宫来,遂不再推辞甄晓晴的意思,让余千传乐伎来邀月宫觐见。

这二名乐伎中,有一着黑蓝衣衫者,容貌尤为出众,较之姬绥亦不逊色。只是姬绥之艳若牡丹,艳丽雍容,此人则似冷湖莲花,端庄文雅。观这人形貌举止,一望便知出自教坊司,衣袂间犹带着淡淡脂粉香气。

兰泽勉强询问道:“你们二人叫什么名字?籍贯何处?年岁几何?精通何种音律?”

那黑蓝衣衫者抢先应答,言辞从容不迫,似早有准备:“小人本名嵇亥桐,入宫前,有人言小人名讳冲撞圣讳,故而小人就依母姓,改作萧亥桐,小人今朝年方二十,幼时家道贫寒,幸得贵人提携,曾南下研习琴艺,方得入宫之机。”

“未尝听闻姓氏亦需避讳,名讳所忌,重在名而非姓,你原本可是姓嵇康的嵇?”

“正是,小人原姓此嵇。”萧亥桐见兰泽垂询,心下狂喜,他强抑心中悸动,故作温良态道:“陛下可愿容小人献曲一首?”

“今夜便罢了,时辰太晚了。”兰泽乌发犹带浴后湿痕,她的眸光掠过殿前二人,“太后既命你们二人留下,你们今夜便在外殿安歇吧。”

见兰泽对自己颇为留意,萧亥桐暗地里欣喜若狂,指间不觉收紧那支紫蝶鎏金簪——随着往事倏忽浮上心头,他不禁忆起与王群生那段纠葛。

萧亥桐出身寒微,昔年流落津门附近得遇王群生。其时王群生年方二十七,正协助官府安顿流民。萧亥桐见王群生衣着不凡,又带外乡口音,心下贪念顿起,便趁夜潜入王群生所居驿馆,盗取王群生怀中的一支紫蝶鎏金簪子。

王群生虽及时察觉,然萧亥桐混迹市井多年,颇通偷盗之术,兼有武艺在身,待得手后,即刻跃入驿馆旁湖中隐匿。

自此,萧亥桐始知命运无常。他素行鸡鸣狗盗之事,为求富贵不择手段,由于幼时贫苦,萧亥桐甚至曾在乡间帮佣杀猪,拾人弃置的猪脬果腹,只是这些若说与兰泽听,兰泽恐怕连猪脬为何物亦不知晓。

随着这些年颠沛流离,萧亥桐更是铸就了“不择手段攀附权贵,享尽人间荣华”之念,他对达官显贵愈发恨之入骨,尤以王群生为甚。昔年被王群生和官府擒获后,萧亥桐不甘人财两空,他自恃机巧,谎称那偷去的紫蝶簪子已典当,口中更是假报了一个当铺名号,白白耗费王群生数月光阴。

实则簪子被萧亥桐仍暗藏于某地,并未出售,但等待他的是王群生酷烈折磨。王群生视他如牲彘,甚至想以刀割开萧亥桐的面孔,来制人皮面具。幸得萧亥桐颇为灵巧,以簪子下落相胁王群生,方保全了自身性命。

但萧亥桐仍然受尽屈辱。

王群生曾命人以烛泪灌入他的双目,几致萧亥桐失明,那个看起来气度澄净的朝廷命官,甚至叫仆从砍断他的右足诸趾——所幸萧亥桐的十指完好,逃出王群生的府邸后,尚可南下习琴。

萧亥桐不知道这簪子的来历,王群生却为它追杀自己数年。

当萧亥桐再凝光细观时,眼前是一支蝶花累丝金簪,其色呈琅玡紫,浓郁纯正,当迎光之时,会折射出茄紫、绯红之晕,极尽工巧,更有金丝盘绕成蝶翼,末端各缀珍珠——犹似见得簪主步履移转间,流彩生辉。

但萧亥桐心中时常存有疑惑,有时亦会暗自嘀咕着,他们那些大户人家,对此类物件本就数不胜数,王群生何至于为了一支簪子对他穷追不舍?随着岁月推移,他才渐渐明了,大抵是因簪子的主人身份非凡。

一路上风雨交加,萧亥桐也顾不上去当铺典当。待得知王群生升任浙江布政使时,他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唯恐典当簪子会暴露身份,数年来东躲西藏,直至近日方才松下一口气。但劫后余生之际,竟对这簪子生出几分眷恋,终究舍不得将它当掉。

然而簪子纵是珍贵,又怎及皇帝分毫——而今真正的天家贵胄就在眼前。萧亥桐本一介宵小,如今竟能乔装入宫,心中欢悦更胜状元及第,恨不能立时策马游街,见往日轻贱他之人,尽睹他此刻风采。

待萧亥桐与那乐伎同行至外殿,却见一人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已然昏厥过去。那人身着艳俗纱衣,见其上残留着斑驳的白浊,便知方才此地发生过什么。

“陛下竟有这等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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