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庆幸自己生了个如此聪慧的女儿。
我和丈夫来自同一个渔村,成家后背井离乡,在这座城市最荒芜的裂缝里扎下根。我们在当初偏僻的地段租地,自建商铺,依靠老家的渠道,逐渐成就了这片海产市场。丈夫在外奔波订单,我则负责与其他老乡一起忙活运输。那几年,整座城市像在发高烧,酒楼菜单频繁翻新,总要用更鲜活、更有噱头的食材来填补食客的胃袋。市场红火得令人眩晕,所有生意人的荷包都跟他们的眼睛一样,充血肿胀,患上属于那个时代的炎症。
我叁十岁怀上菲菲,顶着累赘的肚皮退居二线。菲菲叁岁那年,我发现了丈夫有外遇:一个本地人,是个电视台不温不火的小明星。那人比我年轻,瘦得很美观,与我当时浮肿笨重的身材截然不同。她性格开朗,爱穿艳俗的旗袍,梳着考究的盘发,真把自己当成了豪门太太。
我最忍受不了的,是丈夫想让她生个儿子。我经历了相当艰难的生产,医生说,不管是从岁数还是体质考虑,我都不适合再怀孕。本该同甘共苦的枕边人得知后,竟以此为由,数次扬言要抛妻弃子。我心中郁结,整日以泪洗面,只能看着可爱的女儿,对这个不谙世事的生命哭诉。
她和其他的孩子是那么不同,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神祇般注视着我苍老忧郁的面孔。她不随我一起哭,亦不被我的苦难侵蚀。我一遍遍唠叨:那贱人要是真怀孕了该怎么办?要真是儿子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以后该怎么办?
跪在地上痛哭的我,突然收到一个软乎乎的拥抱。我那不寻常的女儿,站在我面前,用她娇嫩的小手梳理起我凌乱的灰发。那一刻,仿佛她才是沉着的母亲,而我是她无助的幼崽。
“阿妈,我帮你。”
我起初并未当真,直到某天去幼儿园接她,她拽着我走进一家服装店,白嫩的小臂一挥,指向那条橱窗里最夺目的粉色公主裙。
“阿妈,生日礼物,我要这个。”她的语气冷淡如命令,“那天你不许哭,不许发脾气。只要你能做到,阿爸会重新喜欢我的。”
生日当天,丈夫如约来到闹哄哄的快餐店。他刚坐下便看表,说着晚点还有应酬,也许等不到吃蛋糕了。狗屁应酬,分明是急着要去找他的新欢!我心中一酸,泪水几欲决堤,却突然想起了女儿的敕令,硬生生压住了情绪。我绝望地看向菲菲,竟荒唐地开始期许,能靠一个孩子扭转局面。
“阿爸,老师教过,饭前要洗手。”菲菲笑意甜甜地靠近,浑不介意丈夫的不耐烦,“您洗手了吗?”
“……囡囡吃就好,阿爸不饿。”
“那怎么好?菲菲能穿这么漂亮的裙子,吃这些好吃的,全靠阿爸辛苦。”她捻起一根薯条,凑到他嘴边,“菲菲洗过手了,来,菲菲喂您。”
之后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丈夫脸上溢满天伦之乐的欢喜,爱怜渗出双目,胜过我在新婚之夜所见。他掐断数个催命似的来电,心甘情愿地留下,陪女儿吹了蜡烛。吃蛋糕时,他满面红光地问菲菲许了什么愿。女儿欲说还休地放下叉子,引导他低头,在他耳边低声呢喃。
我看见丈夫骤然错愕,随即红了眼眶,搂紧那抹娇滴滴的粉色,懊悔令他的音调沉重:
“囡囡……你不需要是男孩儿才能帮我分忧……囡囡这么可爱,阿爸喜欢还来不及……”
那年五月二十一,一场神迹降临。我的丈夫如愿回归家庭,代价是,我永远失去了我所熟知的女儿。
菲菲成了我的庇佑神。她为我赢回了丈夫爱屋及乌的关心,和一切我想要的安稳。我甘之如饴地供养她,从不质疑,亦不阻碍。她极懂事,丈夫偶尔带她去饭局,总能收获成片的称赞。她从小学舞蹈,腰肢柔韧,步伐轻盈,公演时站在正中央,是最美的那只天鹅。
初中后,她要求搬出家,在市场附近另租一间公寓独居。她早早就交了男朋友,是个相貌清秀的富家子弟,条件相当不错。在感到骄傲的同时,我含沙射影地劝诱她保护好自己,她却笑着说:“放心吧阿妈,我心里有数。”
我们也聊起过那些私密的话题。她在那方面惊人的成熟,竟让身为母亲的我学会了些旁门左道。我诧异地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大人的事,她咯咯直笑,说私立学校的教育自然面面俱到。
如今,菲菲已成长为十七岁的窈窕淑女,市场却没能随她一同绽放。它更像是我丈夫的身体,每况愈下。往年填塞的美酒佳肴,滋补的不过是疾病的温床。以往的积蓄是一块巨大的脓包,经济下行如一根冷刺,将美梦戳破,财产流脓似地倾泻而出,堵也堵不住。
我的“神”,在这时显露了她无情的一面。她以不容置喙的姿态继续索取回报,告诉我,无论如何她要去英国。
“囡囡……你爸爸病了,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家里不像以前了……”
“阿妈,你必须相信我。现在的付出,必有回报。”
“何苦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呢?本地也有不错的大学,你完全能考进去。又为什么非得学表演呢?选个更务实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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