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成品还算是喜人,至少是能吃,混合鲜美鱼汤,也算是美味了。
第二天路明非越战越勇,芬格尔在烤兔子,他就撸起袖子开始发面,他要自己做包子,好像要从今天开始当一个厨神,回去的时候好让面瘫师兄对他的手艺赞叹不已。
馅就用猪肉大葱,这个时候的猪都是土猪,其实味道很好,就是难饲养。芬格尔懒得飞到镇上去买,干脆杀了一头野猪来。
野猪天天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细嫩,少有肥肉,吃了唇齿留香。
煮熟以后剁碎,混入佐料,搅拌上劲,最后放上大葱碎,就可以包包子了。
这一切说的很简单,做起来当然也——比较困难。
路明非看着自己完全没发起来的面粉,对芬格尔说:“你喜欢吃馅饼吗?”
芬格尔当然是完全不挑,他是一条龙嘛,当时和路明非见第一面,差点把烤红薯的皮也一起吞了。
于是做了猪肉大葱的馅饼,烙得两面金黄,真是好吃。
路明非一边狂塞一边由衷赞叹自己神一样的厨艺。
芬格尔也吃得嘴巴鼓起来了,看着蛮可爱,这是难得的。
第二天的晚上路明非做梦了,其实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梦还是只是有那样的念头和画面。
如果能永远留在这里,如果能一直这样生活,也蛮不错。
到了天亮时分,芬格尔起来打扫卫生,路明非睁开眼睛看到窗外的青山连绵,想起来昨天晚上梦到一条青龙。
芬格尔带着路明非离开这里了,而路明非甚至没有问一句,这是哪个地方,也许以后他还能看看。
也许他不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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