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相随不肯弃的痴儿,她是唯一一个真心待他的人。
是他此生所见,最纯粹赤诚之人。她活得肆意坦荡,不似他步步看人脸色。她是他心底最深羡的模样,可恣意而为,直言本心,无需曲意逢迎任何人。
后来知晓她是女子,这份情愫便变了滋味。非是龌龊,而是愈发惶恐,他知女子终要嫁人,若她嫁作他人妇,心便归了旁人,再不会只属他一人。他好不容易攥住的那点微光,那片真心,那丝慰藉,便要烟消云散。
是以他做了那般事,非为私欲,只为留住她。他想,如此这般,她是否便不会离去?是否便永远属于他?惧极而生的疯魔,如绝望之人攥住最后浮木。
可做过后,他依旧怕,怕她另嫁他人,怕她远走离去,怕有朝一日,她用那双清澄眼眸望着他,道一句:阿兄,我要走了。
他想到就只觉受不住,是以他要她顺从,要她倚赖,要她凡事必先问他。他容不得她擅作主张,非是权柄被撼,而是惊惧:她不再需要他了。
她放归臧洪,他怒的从不是此事,而是她有事竟不与他言。他幽禁她,削其权,分其兵,调其属,皆为留住她。将她缚在身侧,令她无处可去。却又舍不得她难过,故而放她参政,令她见人理事,免她幽居烦闷。
他自以为这是爱她,却不知,他是以爱为名,一寸寸将她扼窒。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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